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招聘人员预取体检及政审考察的通知
根据《沈阳时丰城建镇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第一批)第一次公告》规定,现就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招聘人员预取体检及政审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事项
(一)体检人员
被确定为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招聘人员预取体检人员的应聘人员为秦小軒、李波、刘策。
(二)体检时间
体检人员请于 2025年5月30日前(星期五)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套餐,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体检的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再行安排。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
3.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予以通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再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憋尿。如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需提前向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告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妇科及尿液;如女性受检者已孕的,需提前向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告登记,暂缓安排放射及其他有影响的检查。做放射线检查前,请受检者除去身上佩戴近金银、玉器等饰物。
5.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填写体检表格签字使用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二、关于政审考察事项
(一)体检合格后还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综治部门开具的综治证明;
2.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并具有一票否决权。
(二)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上述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6月3号日(星期二)8:30-11:30
2.地点: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大街89号(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024-27535555
(四)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沈阳时丰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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